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永、通訊員鄭曉靜報道:公安部日前發出通知,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在今日開展統一行動,集中查處超速、超載、酒駕、毒駕、闖紅燈、占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等七類突出違法行為。
  今天是第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是“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昨日,羊城晚報記者從廣東省交管局獲悉,今年以來,上述7類交通違法共致交通事故4241起,造成555人死亡,其中473人因酒駕致死。
  目前,全省機動車保有量超過2431萬輛,比去年同期增加150多萬輛;駕駛人數量達到2626萬,比去年同期增加177萬,機動車保有量及駕駛人數量居全國第一。全省道路總里程為20多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達到6007公里,也位列全國第一。但因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陋習仍然普遍,以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任務艱巨。
  省交管局統計數據顯示,交通違法種類為300餘種,而今年以來,全省單是上述7類違法就導致了4241起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總數的18%(接近五分之一),造成555人死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12%(約八分之一)。其中,因酒駕引發交通事故1828起,造成473人死亡,76人受傷,占上述7類交通違法之首。
  值得關註的是,毒駕日益成為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問題。據統計,今年全省因毒駕共引發交通事故25起,造成5人死亡,5人受傷。“吸毒比醉酒對機動車駕駛人的影響更大,對道路交通安全威脅也更大,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後果極其嚴重,對群眾生命財產危害極大。但毒駕當事人隱蔽性強,大多數不具備明顯外部特征,難以發現,往往要發生交通事故後經過檢驗才會發現為毒駕。”省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稱。
  而作為公安部數據顯示的“馬路第一殺手”——超速,引發的交通事故只有349起,造成18人死亡,48人受傷。不過,超速行駛仍不可忽視。實驗表明,當時速為20公里時,行人死亡率為10%;時速為40公里,行人死亡率為40%;時速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約為60%;而時速達到100公里時,行人死亡率則為100%,超速行駛發生碰撞,極易導致車毀人亡。編輯:李傑  (原標題:廣東今年至今毒駕致25起事故 酒駕令473人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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