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物價局因罰沒收入銳減,停發工資5個月”一事近日引發輿論持續熱議。媒體報道稱,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物價局今年4月起連續拖欠職工工資(8月24日《新京報SD記憶卡》)。
  梁子湖區物價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的20多年時間里,地方政府從未給予財政支持,職工工資及辦公經費多靠自籌,以查處學校、醫院、企業等違規行為的罰款為主要收入。一名職工表示,隨身碟自己所在的科室被要求完成全年16萬至18萬元的罰款目標,但今年以來罰沒收入銳減。現在全局13名職工中,除局長等4人工資由財政定期發放外,其他9名在崗不在編人員都5個月沒拿到工資。
  物價局“以罰養人”的租辦公室生存環境下,這罰款經濟得有多麼“繁榮”?執法犯法得有多麼嚴重? 罰款經濟是民生的一座沉重“大山”。“以罰養人”下, 產生的惡果便是相關的執法部門憑藉手中的權力在自己管轄的領域里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釣魚執法、知法犯法,侵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完全有理由相信,像梁子湖區物價局這樣的“以罰養人”絕不是孤例,所以,藉著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東風,根治罰款經濟必須成為各地各級政府的重心工作,這不僅是關切民生的要求,更是鉗制權力、推進改革的必然。(浙江 吳杭民)  (原標題:還有多少“以罰養外接式硬碟人”藏著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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